5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安徽省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市、縣委,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方案》全文如下。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安徽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優化存量、引導增量、主動減量,為經濟持續增長培育新動力、打造新引擎,省委、省政府決定圍繞調結構、穩市場、防風險、提效益、增后勁,推進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視察安徽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并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宏觀政策要穩、產業政策要準、微觀政策要活、改革政策要實、社會政策要托底的要求,扎實推進科技創新、產業創新、企業創新、產品創新、市場創新,深入實施“調轉促”行動計劃,著力擴大有效需求,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注重加減乘除并舉,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加快培育新的發展動能,增強持續增長動力,促進全省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企業主體。尊重企業意愿和發展規律,保障企業自主決策權,充分調動企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激發企業活力和創造力,提高資源要素配置效率。
——堅持政府推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政府組織引導和協調服務,分類施策、分業引導,在改革發展穩定上營造良好環境。
——堅持市場引導。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運用市場機制,倒逼企業技術、產品、業態、商業模式等創新,提高供給結構適應性和靈活性。
——堅持依法依規。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嚴格遵照國家政策規定,依法依規推進“去降補”,確保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各項工作。
——堅持突出重點。統籌當前和長遠,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科學確定即期、三年和五年改革重點任務,抓住牽一發動全身的關鍵環節,把握節奏、有序推進,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
——堅持改革創新。依靠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供給側和需求側改革,全力推進高水平的雙向開放,創新體制機制,最大限度激發和調動各方面積極性創造性,促進社會生產力大解放大發展。
三、主要目標任務和措施
堅持穩中求進,抓住關鍵點,在優化現有生產要素配置和組合、增強經濟內生增長動力上下功夫,在優化現有供給結構、提高產品和服務質量上下功夫,在培育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提供新產品新服務上下功夫,力爭全省各級“去降補”主要目標任務一年有所突破、三年基本完成、五年全面完成,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攻堅取得顯著進展,發展效益和效率顯著提升,發展動能顯著增強,引領我省經濟邁上新臺階。
(一)圍繞調結構,推進去產能。按照做優增量、調整存量的雙重任務要求,2018年底,基本實現“僵尸企業”市場出清,全面完成國家下達的淘汰落后產能任務。到2020年,產能利用率達到合理水平,轉型升級取得明顯成效。
1.處置“僵尸企業”。(1)積極穩妥處置“僵尸企業”,倒逼過剩產能特別是落后產能退出,保障市場出清、社會穩定。(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有序、一企一策、精準處置,對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靠政府補貼和銀行續貸存在的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實現市場出清。(3)司法機關要加快破產清算案件審理,依法為實施市場化破產程序創造條件。(4)堅持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積極推進破局性、戰略性兼并重組和結構調整。支持發行優先股、定向發行可轉換債券作為并購重組方式。(5)停止對“僵尸企業”的財政補貼和各種形式保護。落實財稅支持、不良資產處置、失業人員再就業和生活保障,以及對“僵尸企業”處置任務重、財政困難的地方給予專項獎補等政策。爭取國家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支持,盤活企業存量土地。
2.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1)堅持市場倒逼、企業主體、政府推動,綜合運用市場機制、經濟手段和法治辦法,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促進鋼鐵、煤炭行業結構優化、脫困升級、提質增效。(2)2016年起,按5年規劃、前3年攻堅的要求,壓減粗鋼、煤炭過剩產能。(3)嚴控新增煤炭產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有序退出過剩產能,減量重組保留產能,推進企業改革重組,促進行業調整轉型,嚴格治理不安全生產,嚴格控制超能力生產,嚴格治理違法違規建設,嚴格限制劣質煤使用。(4)嚴控新增鋼鐵產能,依法依規退出達不到環保、能耗、質量、安全、技術等標準要求的產能,鼓勵企業通過主動壓減、兼并重組、轉型轉產、搬遷改造等退出部分產能,嚴格執法監管,推動行業升級。(5)圍繞落實“一帶一路”戰略,支持和引導煤炭、鋼鐵、有色、建材等企業富余產能向境內外轉移。(6)綜合運用獎補、稅收、金融、土地、標準等政策措施,形成化解過剩產能的工作合力。(7)把職工安置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重中之重,通過企業主體作用和社會保障相結合,多措并舉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
3.深化國資國企改革。(1)按照“推進企業重組、推進整體上市,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國資管理體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總體思路,分類推進國有企業改革。(2)積極穩妥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開展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試點。(3)積極創造條件將更多的主業資產注入上市公司,推進省屬企業集團整體上市。(4)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能轉變,針對企業類別和功能定位,積極推進分類改革、分類發展、分類監管、分類考核,提高國有資本運營效率,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5)加快改組完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改組設立若干具有保障服務功能或產業引領作用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6)加快推進規范董事會建設,擴大企業負責人市場化選聘比例,推進有條件的企業試行職業經理人制度。
4.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1)加大結構性改革力度,推動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優化配置,加快從缺乏競爭優勢的非主業領域及一般產業的低端環節退出。(2)盤活國有資產,按照市場方式,堅持依法、自愿、互利原則,依托優強省屬企業,通過股權合作、資產置換、無償劃轉等方式,強化同質化業務和細分行業整合,推進同一集團公司內部相同或相近業務、同一產業鏈業務重組整合,推動企業資源向優勢產業和價值鏈高端聚集。(3)嚴格控制國有企業非主營業務投資,優化組織結構,合理限定法人層級,加快三級以下公司清理,有效壓縮管理層級。
5.剝離企業辦社會功能。(1)堅持市場導向、政企分開,分類指導、分步實施,多渠道籌資、合理分擔成本,以人為本、維護穩定的原則,加快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2)推進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剝離國有企業辦醫療、教育、市政、消防、社區管理等公共服務機構,對國有企業退休人員實行社會化管理,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集中解決少數國有大中型企業問題。(3)支持工業企業分離企業內部的生產性服務業,組建獨立經營的市場主體。(4)2020年,基本完成剝離國有企業辦社會職能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
(二)圍繞穩市場,推進去庫存。堅持分類指導,因城施策,用3年左右時間,去化商品房庫存2500萬平方米。到2018年底,全省商品住宅去化周期控制在15個月以內,商業辦公等非住宅商品房去化周期控制在48個月左右。到2020年,實現供需基本平衡,房價總體穩定,有效控制市場潛在風險。
1.實行差別化調整。(1)合肥市房地產去庫存重點是保障供求平衡,保持市場穩定,避免大起大落。(2)房地產庫存較大的城市重點是有序調控房地產用地供應,提高新市民住房購租能力,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有序擴大和優化住房需求。(3)強化用地管理,分類確定土地供應規模,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1)取消過時限制性政策,積極落實支持城鎮居民住房消費相關政策。(2)支持將有穩定就業的進城務工人員、城市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范圍。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定時限的,享有住房公積金提取、貸款等相關權益。(3)通過發放商業銀行和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公轉商貸款貼息、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拓展貸款資金來源,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人貸款。(4)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者購買庫存商品房,成為租賃市場的房源提供者,鼓勵發展以住房租賃為主營業務的專業化企業。(5)通過政策性銀行中長期貸款支持、減免行政事業性收費等措施,引導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收購或長期租賃庫存商品房,面向社會出租。(6)對符合條件的居民實施貨幣化租金補助,把公租房范圍擴大到非戶籍人口,實現公租房貨幣化。2016年,政府不再新建公租房。
3.鼓勵農民進城購房。(1)深化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維護好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將農民的戶口變動與 “三權”脫鉤。探索進城落戶農民自愿有償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收益分配權機制。(2)對自愿退宅進城農民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當地政府可給予一次性購房獎勵或其他補助。(3)推進惠農安居貸款,簡化收入證明要件和擔保手續,對農民實行靈活的還款方式。(4)健全財政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建立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
4.大力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1)提高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更好滿足新市民的住房需求,2016年城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2)對在售商品住房消化周期超過2年的,原則上不再安排新建棚改安置住房;確需實物安置的,政府原則上不再直接組織安置房建設,公開從市場購買安置房。
5.推進結構調整和產業重組。(1)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順應市場規律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房價格,利用房地產調整時機,促進房地產業兼并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2)在符合城鄉規劃的前提下,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工業、商業地產改造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將庫存商品房改造為商務居住復合式地產、電商用房、都市型工業地產、養老地產、旅游地產等。(3)做好制度設計,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營造主要靠市場進行產業重組的可預期環境。
6.加快消化農產品庫存。(1)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和區域布局,加快構建糧經飼兼顧、農牧漁結合、生態循環發展的新型種養結構。推進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結構調整,發展精準農業,適應市場需求調優、調高、調精。(2)鼓勵各地出臺農產品產地初加工扶持政策,支持糧食主產區發展糧食精深加工和特色加工,推進主食產業化,全面推進“放心糧油工程”和“主食廚房工程”,減少陳化損失,消化過大的農產品庫存量。
(三)圍繞防風險,推進去杠桿。2018年,全省銀行業金融機構杠桿率控制在合理水平,直接融資占全部融資比重力爭超過25%,金融業務主要風險指標達到監管要求。2020年,直接融資占全部融資比重達到30%,證券化率達到60%,企業資產負債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政府負債率和債務率控制在警戒線以內。
1.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1)推進符合條件的企業在主板、中小板、創業板、“新三板”、省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上市(掛牌)。推動上市公司股債并舉,公募私募并行,多渠道再融資。探索設立小微證券公司。(2)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充分發揮安徽產業發展基金作用,加快發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等各類股權投資基金。爭取國家在我省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3)鼓勵企業擴大債券融資規模,不斷優化融資結構,降低融資成本。支持各類企業發行公司債、可轉換債和可交換債、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永續債等債務融資工具。爭取國家在我省開展綠色債券、不良資產證券化、基礎設施證券化等創新試點。
2.有效防范政府債務風險。(1)嚴格控制新增債務規模和融資成本,對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融資利率一律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1.3倍。(2)嚴格舉債程序,各級政府在限額內舉債,舉債項目分別列入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或政府性基金預算,并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批準。(3)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債務置換工作,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政府存量債務全置換。(4)完善全口徑政府債務管理,加快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實行政府債務管控和限額管理,對政府或有債務加強統計分析和監管。(5)推動政府融資平臺市場化轉型和融資,鼓勵政府融資平臺存量公共服務項目轉化為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降低地方政府存量債務。(6)開展風險預警監測,運用債務率、新增債務率、逾期債務率等指標進行風險評估,新增地方政府債券額度分配和債務風險掛鉤。
3.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1)規范各類金融活動,加強對新型金融業態的監管,持續開展互聯網金融風險整治和監管,解決好新的“三角債”問題,做好各類交易場所清理整頓,依法打擊和遏制非法集資。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和監管部門責任,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妥善處理風險案件,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2)建立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金融征信體系。建立包括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機構以及各類具有金融交易行為和金融服務的企事業機構在內的信息采集和綜合統計體系,推進與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交換和共享。健全金融行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制度。全面開展中小微企業和農村信用體系建設。(3)支持金融機構增資擴股,足額提取撥備,有序處置不良資產,推動債務重組,增強金融市場主體實力。(4)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按照“一項目一對策”和市場化處置原則,妥善處置各類融資信托產品、私募資產管理產品等出現的兌付問題,主動釋放信用違約風險,及時依法妥善處置信用違約。支持成立融資指導委員會、債權人委員會,有針對性地對已出現資金風險信號的企業實施幫扶。開展不良貸款真實性核查,加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核銷和處置進度。積極對接國家合意貸款管理模式調整,促進金融機構擴大有效信貸投入。
(四)圍繞提效益,推進降成本。落細落實降成本舉措,打好組合拳,到2018年,企業綜合成本比2015年下降 5%—8%。2020年,制度性交易、人工、稅負、社保、財務、電力、物流等成本降幅高于全國平均水平,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發展活力。
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1)銜接落實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進一步清理規范中介服務、社會服務,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降低服務成本。(2)深化政府權責清單制度建設,適時推出清單“升級版”。逐項制定事中事后監管細則、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強化權力規范運行和制約監督。(3)探索建立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建立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清單、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推動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進入清單之外領域。(4)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扎實推進“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5)加快全省統一的電子政務平臺建設,推進政務服務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審核、網上監督等全程電子化。
2.降低人工成本。(1)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費率,降低企業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2)落實鋼鐵、煤炭等行業內部退養、內部安置等政策,妥善做好富余人員分流安置,實現減員增效。(3)建立與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原則上不超過社會平均工資增長幅度。(4)支持企業實施“機器換人”,提高勞動生產率。
3.降低企業稅費負擔。(1)進一步正稅清費,清理各種不合理收費特別是壟斷性中介服務收費,營造公平的稅負環境。(2)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以及小微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等政策,全面實施營改增、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3)進一步落實省、市、縣三級涉企收費清單制度,降低收費標準。停止省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立項審批。開展涉企收費專項督查,堅決遏制各種亂收費。
4.降低企業財務成本。(1)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協調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定價,抑制企業融資成本不合理上升。(2)加大對銀行業違規收費清理規范和督查處罰力度,禁止質價不符的收費和無服務的亂收費。降低登記、公證、評估、抵押等財務費用,公布收費價格清單。(3)支持大中型企業發行各類中長期債券、票據等。(4)2016年起,進一步降低政策性融資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貸款擔保費率。
5.降低電力價格。(1)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完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2)實施輸配電價改革,適時下調工商業用電價格。(3)繼續擴大電力直接交易范圍,探索將電力直接交易范圍由現行工業用戶擴大到符合條件的一般工商業用戶,完善省內交易平臺,鼓勵發用電雙方通過平臺參與競價交易。
6.降低物流成本。(1)推進流通體制改革,提升流通網絡化、信息化、集約化水平。(2)深入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建設,培育打造一批省級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縣、示范鄉鎮和“電商村”。大力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推進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完善合肥、蕪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平臺。(3)加強現代物流園區和智慧物流建設,開展商貿物流標準化專項行動,推進物流標準化試點。(4)平衡各種運輸方式,提高運輸效率。進一步理順鐵路專用線價格,適當降低收費公路收費標準。
7.降低農業生產成本。(1)支持多種類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服務主體開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種、聯耕聯種等專業化規?;?。鼓勵農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龍頭企業,形成土地流轉、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種規模經營模式。(2)開展農業社會化服務示范創建,示范推廣一批高產高效、資源節約、綠色環保技術,大力推廣節水、節肥、節藥等節本增效技術,深入開展測土配方施肥和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全面推進綠色增效示范行動,實施化肥和農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
(五)圍繞增后勁,推進補短板。加強薄弱環節,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基礎設施支撐力持續增強,創新發展能力大幅提升,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經濟社會發展的協調性、平衡性顯著增強。
1.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1)建設有重要影響力的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和產業創新中心,在產學研用合作、科技成果“三權”管理、股權和分紅激勵、科研人員離崗創業與職務發明、科技人才流動等方面先行先試,加快形成一批科技、產業、人才、改革成果。(2)著力打造創新戰略平臺,建設合蕪蚌綜合創新示范區,加強前沿關鍵技術攻關,努力形成一批突破性創新成果。(3)支持更多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實施股權、期權和分紅激勵,吸引集聚高層次創新人才和領軍人才。(4)深化軍民融合,推進合肥高新區國家級應急產業基地、蕪湖高新區國家級軍民結合產業示范基地建設,深化電子信息、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領域軍民先進技術合作。
2.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1)深入實施“調轉促”行動計劃,增強創新驅動發展引擎作用,加快推進產業邁向中高端。(2)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服務化的方向,實施好《中國制造2025安徽篇》、“互聯網+”行動計劃,加快技術、產品、業態、模式等創新。(3)高標準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引導各地建設一批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集聚區,支持新型顯示、工業機器人、新能源汽車、高性能集成電路、生物醫藥、高端裝備制造等產業成長。(4)積極對接國家重大專項、國家戰略性產業發展基金,爭取獲得更多支持。
3.提升企業創新能力。(1)抓好創新型省份“1+6+2”以及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減免、股權和分紅激勵等政策落實,支持企業加大研發力度。(2)搶抓國家修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機遇,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3)實施創新型領軍企業培育行動,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具有影響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引導中小微企業向 “專精特新”發展,培育壯大一批科技小巨人。(4)依托骨干企業,建設一批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創新平臺,力爭到2020年,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全部建有國家級創新平臺。(5)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推進技工大省建設,努力把人口優勢轉化為人力資本優勢。
4.支持企業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1)啟動新一輪重大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大幅度增加企業技術改造投入,更多采用后補助、貼息等方式,以政府投資助力社會投資。創新金融支持方式,提高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能力。(2)加快新一代信息技術與制造業深度融合,推動傳統制造業與大數據、物聯網、工業設計等深度融合,推進人機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等技術和裝備應用,建設一批智能工廠、數字車間示范工程。(3)提高產品和建筑物技術標準,倒逼企業技術進步。
5.擴大消費品有效供給。(1)開展改善消費品供給專項行動,以改善供給引領消費需求。(2)制定輕工、紡織、食品、醫藥等產業創新提升實施方案,開展個性化定制、柔性化生產,培育服裝家紡、家居等時尚產品,開發生態有機食品、綠色家電等新品種,發展現代中藥、養生保健、康復器械等健康產品。(3)加強信息消費試點城市建設,推廣智能穿戴、智能安防等新型信息產品,擴大信息消費和信息服務。(4)落實新能源汽車推廣計劃,鼓勵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5)擴大使用綠色建材、高強度鋼筋、鋼結構、高強度混凝土和鋁型材等。
6.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1)大力發展現代金融、現代物流、工業設計、科技服務、信息技術服務、檢驗檢測認證、節能環保服務、電子商務、服務外包等生產性服務業,推動向專業化轉變和價值鏈高端延伸。(2)加快發展教育培訓、健康、養老、休閑旅游、文化創意和設計等生活性服務業,促進向精細化和高品質提升。(3)綜合運用移動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等,推動服務業業態創新、管理創新。(4)深入推進黃山市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擇優篩選發展基礎好、工作制度完善的市申報新一輪國家試點。(5)依托中心城市、工業集聚地、交通樞紐等,規劃建設一批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示范園區。
7.推進新型城鎮化。(1)加快新型城鎮化試點省建設,推動更多人口融入城鎮,促進有能力在城鎮穩定就業和生活的農業轉移人口舉家進城落戶,加快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2)落實戶籍制度改革意見,允許農業轉移人口等非戶籍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全面落實居住證制度。(3)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加強城市科學規劃、特色設計和精細治理,構建“兩圈一帶一群”城鎮空間格局。
8.擴大對外開放。(1)發揮我省沿江近海、居中靠東和處于“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重要節點的區位優勢,積極融入國家戰略,推進開放大通道大平臺大通關建設,加快打造內陸開放新高地。(2)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務實合作,全面參與長江經濟帶建設,深化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打造長江經濟帶重要的戰略支撐。(3)打造對外開放大通道,開展長江干流和淮河航道整治,推進鐵路、公路、航空、油氣管網和信息通道建設,加快形成網絡化、標準化、智能化的綜合立體交通走廊。加強岸線資源開發和港口建設,完善集疏運體系,推動江海聯運、多式聯運,形成功能互補、聯動發展的港口群。(4)構筑對外開放大平臺,進一步融入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進市場深度融合和體制機制等高對接,加快綜合保稅區、出口加工區和保稅物流園區建設,加強進境貨物檢驗檢疫指定口岸建設。(5)加快推進中國(合肥)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持續推進區域通關一體化和關檢合作“三個一”改革,強化互聯互通、協同協作,提升通關便利化水平。(6)堅持引進來走出去并重、引資引技引智并舉,積極參與公共產品供給。
9.激勵大眾創業萬眾創新。(1)大力推進創業苗圃、創業咖啡、創新工場、青年創業園等新型孵化載體建設,發展眾創、眾包、眾籌、眾扶等新型創新創業模式,完善從眾創空間到產業基地的梯級孵化體系。(2)實施“創業江淮”行動計劃、“江淮雙創匯”行動,加快建設“雙創”示范基地,辦好“雙創”活動周,搭建匯聚信息、人才、導師、項目和資金的創新創業平臺。(3)支持有條件的銀行設立子公司從事科技創新創業股權投資,爭取國家在我省開展投貸聯動試點。
10.加快發展現代農業。(1)以市場需求為導向,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和產品結構,擴大市場緊缺、潛在需求大的農產品生產,發展農產品儲藏、保鮮、加工、營銷,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和產業升級。(2)以科技和農田水利建設為支撐,強化農業科技支撐,強化農業物質基礎,加大對農田水利、中低產田改造、高標準農田建設、農機作業配套設施等能力建設支持力度,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農業物質技術裝備水平。(3)以增加農民收入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為目標,大力發展生態農業、休閑農業等,完善農業產業鏈利益聯結機制,讓農民更多分享農村產業融合增值收益。(4)以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為主線,堅持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完善“三權分置”有效辦法,依法推進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引導實現多種形式的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積極推進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
11.加強生態文明建設。(1)高度重視生態環境保護,保護好山水資源,實現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有機統一,著力建設綠色江淮美好家園。(2)加大環境污染治理力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聯防聯控和流域綜合治理。扎實推進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生活垃圾3年整治專項行動、“三線三邊”環境整治。(3)逐步降低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加快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4)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行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園區循環式改造,推進生產系統和生活系統循環鏈接。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培育壯大節能環保產業。(5)實施新一輪新安江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試點,進一步完善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機制。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領導干部離任后出現重大生態環境損害并認定其需要承擔責任的,實行終身追責。
12.健全金融服務體系。(1)推進省農信社改革,推進管理去行政化和履職規范化,強化服務職能。(2)推動農商行治理機制轉換,鼓勵符合條件的農商行跨區域發展。支持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設立村鎮銀行投資管理行,提升批量化組建、集約化經營和專業化服務水平。(3)支持徽商銀行探索開展綜合化經營,爭取商業銀行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試點。(4)推進民營銀行設立相關工作,力爭2016年取得突破。(5)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開展延伸產業鏈金融服務試點,拓展汽車金融公司業務范圍。(6)改善農村地區支付環境,實現惠農金融服務室行政村全覆蓋。(7)支持法人金融機構通過增資擴股,A股、H股上市或“新三板”掛牌等途徑補充資本,鼓勵符合條件的發行二級資本債券或優先股,發展多元化資本工具。(8)大力發展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加強政策性擔保機構建設,深入推進“4321”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建立省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專項基金。
13.打好脫貧攻堅戰。(1)認真貫徹省委、省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要求,堅持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幫扶、精準脫貧,瞄準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以增加貧困群眾收入為核心,以改善貧困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為重點,以實現貧困人口“兩不愁、三保障”為目標,加大資金、政策等支持力度,提高扶貧水平。(2)大力實施脫貧攻堅十大工程,健全綜合扶貧投入體系,通過發展生產和促進就業、易地搬遷、生態保護和補償、智力提升和社會兜底等,確保到2020年全面實現“人脫貧、村出列、縣摘帽”。
14.加強基礎設施建設。(1)加快鐵路、公路、航道、機場、水利等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2)加快水電氣路、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新能源汽車充電樁、海綿城市、城際交通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生態保護和環境治理等建設。(3)建好、管好、護好、運營好農村基礎設施,促進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共建共享。(4)加強引江濟淮等重大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城鄉防洪抗旱排澇重點工程建設。(5)創新補短板投入機制,推動形成市場化、可持續的投入機制和運營機制。
15.保障和改善民生。(1)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制度、引導預期的工作思路,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2)堅持以人為本、統籌兼顧、量力而行、雪中送炭、突出績效、共建共享,以項目化手段繼續實施好33項民生工程。(3)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著力做好結構調整中的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創造更多就業崗位,落實和完善援助措施,通過鼓勵企業吸納、公益性崗位安置、社會政策托底等多種渠道,幫助就業困難人員盡快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4)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統籌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推進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等改革。(5)優先發展教育事業,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重視學前教育,鼓勵普惠性幼兒園發展。推動實施教育扶貧全覆蓋。逐步普及15年基本教育,推進教育信息化。(6)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推動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提高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服務質量、服務效率和群眾滿意度。(7)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質升級文化惠民工程。
四、實施方法和步驟
(一)啟動實施(2016年)。按照“情況要摸清,目的要明確,任務要具體,責任要落實,措施要有力”的要求,深入調查研究,搞好基礎數據測算,摸清我省特困企業、房地產市場、企業成本構成、金融風險點、發展薄弱環節等情況,制定“1+8+4”工作方案、實施意見和實施辦法,排出工作重點,細化具體目標、工作任務、重大項目、節點計劃、推進舉措等內容。對照實施方案,迅速啟動相關工作,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和措施清單,以項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推進實施方案、實施意見落地。有序退出、淘汰落后產能和過剩產能,出臺“三煤一鋼”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實施辦法及配套政策,完成年度煤炭、鋼鐵行業退出過剩產能任務;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提高棚戶區改造貨幣安置比例,嚴格調控房地產用地供應,減少商品房庫存500萬平方米左右,棚改貨幣化安置比例超過50%;優化融資結構,有效管控政府債務,直接融資占全部融資比重進一步提高,政府負債率和債務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低于全國平均水平;開展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行動,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降低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繳費費率、用電成本、物流成本等;全面實施“調轉促”行動計劃,加快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實施新一輪技術改造升級工程和服務業主導產業培育計劃,開工建設一批重大補短板項目。
(二)深入推進(2017-2018年)。針對薄弱環節,繼續完善工作機制,把握好節奏、力度和關鍵點,及時跟蹤、檢查、評估工作進展情況,全面落實各項重點工作任務。推進“僵尸企業”市場基本出清,基本完成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退出任務,支持國有特困企業基本脫困。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機制,因城施策,分類指導,逐步減少商品房庫存。健全防風險機制,擴大直接融資,有效管控政府債務。全面降低制度性交易、人工、稅負、社保、財務、電力、物流等成本,持續減輕企業負擔。加大有效投資力度,科學配置要素資源,推進具有全局性、基礎性、戰略性的重大工程項目建設。
(三)鞏固提升(2019-2020年)。開展“去降補”工作完成情況“回頭看”,全面梳理存在問題,找缺補差,推動整改落實。適時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科學評估實施效果,通報和發布實施情況。全面完成“去降補”目標任務,形成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的新理念、新機制、新動能,建立適應需求變化的供給體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經濟支撐。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省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省政府常務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有關負責同志任副組長,省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協調解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施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政府辦公廳。各市、縣也要建立相應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推進機制,充實領導力量,扎實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省財政安排資金,按有關規定對各市及有關企業推進“去降補”工作給予獎補。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牽頭領導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負主管責任。市、縣是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負直接責任。省直各責任單位要切實按照職責落實工作責任,主要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各市和省直有關部門要密切跟蹤國家政策,研究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配套政策措施。省直有關部門要積極向國家部委匯報銜接,爭取更多支持。各級各部門要鞏固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成果,深入踐行“三嚴三實”,扎實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加強協作配合,創新工作舉措,精心組織實施,形成工作合力,推動各項工作有力有效實施。
(三)強化督查落實。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情況列入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各市目標責任考核重要內容,加強督辦、巡查、考核評價,對工作開展情況較好的地方和單位予以獎勵,對未完成任務的地方和單位予以問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做好調度協調、督察調研、績效評估、對賬盤點等工作,建立信息通報、發布制度,重大事項及時報告省委、省政府。各地要緊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中的關鍵環節和難點問題,深入實地,跟蹤督辦,緊抓不放,確保各項部署落地生根。
(四)營造良好環境。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工作開展情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大意義和經驗做法,加強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引導社會預期。充分調動各方面支持、參與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積極性,最大限度凝聚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正能量。